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醒患者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建卡、挂号、就诊规定。
一、病人在就医过程中有义务主动向医院提供本人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
二、办理《就诊卡》时可选择性提供病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或如实填写《病人基本信息表》;本市医保病人需同时出示《医保本》《社保卡》。
三、挂号、分诊、就诊、交费、取药、化验、检查及治疗等,均须出示病人的《就诊卡》。
四、《就诊卡》实行“一人一卡”,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五、使用他人《就诊卡》挂号、就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病人及家属自行承担。
六、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诊卡进行非法倒号。
北京安定门中医医院
Copyright 2012-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安定门中医医院版权所有
医院咨询电话:010-53154207 营业执照 执业许可证
京ICP备13004919号-1,京卫计网审[2015]第0686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0705号
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47号 邮编:100009 Email:admzyy@163.com
特别声明: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请谨遵医嘱
微信扫一扫
中医专家帮你
解决健康困扰